甘肃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甘肃省生态环境规划院)(简称“省环科院”)隶属于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管理,是县处级建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省科技厅归口预算单位。前身为甘肃省环境保护研究所,成立于1975年,隶属于省科技厅,1979年划转至原甘肃省环境保护局管理,2002年更名为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2014年经省编办批准加挂“甘肃省环境规划院”的牌子,2015年省编办批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18年更名为甘肃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甘肃省生态环境规划院),2023年加挂“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西北分院”牌子,代管1个社会团体-甘肃省环境科学学会。
内设综合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3个综合管理部门;生态环境规划所,环境战略研究所,生态环境研究所(加挂甘肃省生态文明建设研究中心),水生态环境研究所,大气环境研究所,应对气候变化研究所,低碳经济与绿色发展研究中心(加挂甘肃省清洁生产中心),土壤生态环境研究所、环境工程技术研究所,固体废物与危险化学品研究所,环境咨询中心,环境分析测试中心,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环境健康研究所和生态环境科技情报所15个业务部门。
已建成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西北分院、甘肃省工业废弃物循环与调控重点实验室、联合国环境署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环境技术转移与宣传示范基地、甘南黄河上游湿地生态系统野外观测基地、甘肃省生态文明建设研究中心、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工程研究中心、甘肃省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研究中心,兰州大学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8个科技创新平台。
全院在岗职工157人(实有编制84人,在编81人,聘用7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38人,占总人数的87.90%;正高级职称13人,占总人数的8.28%;高级工程师38人,占总人数的24.20%;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名、省优秀专家2名、省科技专家13名、西部之光访问学者1名、陇原青年英才3名、兰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6人,兰州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1人。